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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计划一 | 计划二 | 计划三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
意外身故/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潜水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项目,保险公司按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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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50万元 | 100万元 |
意外事故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潜水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惯常且必须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本附加条款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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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 8万元 | 15万元 |
意外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潜水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住院津贴,累计达到30天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0免赔,100元/天,以保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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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 3000元 | 4000元 |
生命健康及医疗保障 | |||
潜水特定疾病医疗费用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潜水突发疾病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惯常且必须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本附加条款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不与意外医疗费用累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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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5万元 | 10万元 |
紧急救援保障 | |||
医疗运送和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潜水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服务时,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向救援机构支付运送和送返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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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3万元 | 6万元 |
身故遗体运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潜水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依被保险人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在保险公司身故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条款约定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原出发地,本保险合同终止。 (含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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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其余须知: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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