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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自驾游-携保旅游保险
披露名:平安自驾游-携保旅游保险
保障项目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免赔100元后100%赔付...意外伤害医疗(免赔100元后10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100%给付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免赔100元,100%赔付)
5万元 8万元 8万元

高原反应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高原反应,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本附加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急性病医疗(免赔100元后10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本保险合同释义中的急性病,并自该疾病发作的次日零时起至第三十日的二十四时内在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中的医院因该疾病实际发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必需且合理的各项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门诊手术费,保险公司在扣除100元免赔后,按照100%比例给付急性病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免赔100元,100%赔付)
2万元 3万元 3万元

自驾游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参加自驾游而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期间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保险责任可与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累计赔付)
1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紧急救援保障

医疗运送和运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非其境内常住地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从医疗角度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事故发生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治时,救援服务机构将以事发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15万元 20万元

遗体/骨灰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非常住地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事发当地实际情况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亲属指定的地点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本保险责任终止。
6000元 9000元 12000元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在非常住地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身故地,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被保险人身故地与亲属所在地的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船票、火车票或汽车票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4000元 5000元 6000元

亲属慰问探访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经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与主治医生共同认定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八日(不包括8日),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住院地点探视,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船票、火车票、汽车票或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4000元 5000元 6000元
生命健康及医疗保障

意外和疾病住院津贴(90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严重急性病,并在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或诊断之日起180日内的合理住院天数,按保险单载明的每日给付金额给付旅行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达到90天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无免赔天数,90天为限)
50元/天 100元/天 100元/天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的承保年龄为0至80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60周岁以上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均按照标准保险金额减半。
    投保人年龄仅限18-65周岁。
  2. 2. 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3. 3. 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 4. 若被保险人在任意渠道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份“意外身故、残疾保险”、“疾病身故”、“急性病身故”、“猝死”、“意外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含意外及突发急性病医疗费用)”、“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5. 5. 意外伤害医疗、急性病医疗部分免赔100元后100%赔付。
  6. 6. 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只要符合投保规则即可,无其它特殊要求,但不承保回原国籍。
  7. 7. 本产品承保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8. 8.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9. 9. 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除了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本产品是否可以承保本市出行?
A本产品承保本市出行。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此外,应保险公司政策要求,发票抬头需和投保人一致,如需开具企业发票抬头,投保人姓名请填写为企业名称。若有发票需要,请到电子发票网址自行申请并下载,申领步骤:填写“保单号”、“投保人姓名”及“保险费合计” 三项内容(填写时不能有空格),点击检索,然后输入手机号和邮箱,最后点击开票,即可成功开具并下载电子发票。
Q保单如何验证真伪?
A保单验真和查询请拨打95511选择5(意健险业务)--选择1(意健险保单查询)报保单号码、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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