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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去旅行-携保旅游保险
披露名:平安去旅行旅游保险
保障项目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意外医疗(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元,80...意外医疗(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元,8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元,80%赔付)
5000元 1万元 2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30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30天为限)
—— 50元/天 50元/天
生命健康及医疗保障

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并自本附加险合同被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特定一种或多种甲类或乙类传染病(包括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并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每次免赔4天;单次赔偿以30天为限,累计以30天为限)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特定传染病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经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特定一种或多种甲类或乙类传染病(包括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且以此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人给付特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5万元 10万元 15万元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无锡、常州、浙江、温州、宁波、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苏州、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东莞、深圳、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如您在保险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购买的,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后续需亲临柜面办理的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其余须知:

  1. 1. 所有的保险责任及条款均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正式保险合同之相应条款为准。
  2. 2. 本计划的承保年龄为1至80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7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 3. 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 4. 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5. 5. 若被保险人在任意渠道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份“意外身故、残疾保险”、“疾病身故”、“急性病身故”、“猝死”、“意外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含意外及突发急性病医疗费用)”、“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6. 6. 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只要符合投保规则即可,无其它特殊要求。
  7. 7. 本产品承保区域仅为中国大陆境内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
  8. 8. 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除了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9. 9.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10. 10. 本产品可扩展承保本市旅游,理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景点门票、过路费票据、公共交通票据等。
  11. 11. 本产品意外医疗按每次事故免赔100元后80%赔付,限医保范围。
  12. 12. 本保单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10元/日,每次免赔4天;单次赔偿以30天为限,累计以30天为限。
  13. 13. 本产品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除另有约定外,在境内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止。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 投保
    小李,21岁,在休息期间和朋友一起去黄山1日游,出发前为自己投保了平安去旅行-慧择旅游保险-计划一,保费1元。
  • 出险
    在旅行途中,小李爬山时不小心摔伤右腿,花费意外医药费用3620元。
  • 理赔

    保险公司经核实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作出如下赔付:

    (3620-100)*80%=2816元意外医疗保险金。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
Q本产品是否承保本市旅行?
A本产品承保本市旅行。
Q保单如何验证真伪?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在投保成功后的次日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00或通过访问官网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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