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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游全球(先行垫付版)-慧择旅游保险(短期计划)
保障项目 白银计划 黄金计划 钻石计划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单独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30万元 60万元

恐怖袭击意外伤害保险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恐怖袭击意外伤害保险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恐怖袭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单独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操作人员或机组成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且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与主险累计赔付)
20万元 30万元 60万元

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由被保险人合法拥有或租赁7座(含)及以下四轮机动车辆时遭受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与主险累计赔付)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急性病身故(含猝死)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突发急性病,并在该疾病发生之日后30日内因该急性病身故,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1万元 2万元 3万元

旅行者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每天RMB30...旅行者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每天RMB300,最高10天)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其境外访问国政府出于控制流行病需要而必须将其实行隔离控制,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金额,按隔离日数赔偿该被保险人,总赔偿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3000元 —— ——

旅行者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每天RMB50...旅行者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每天RMB500,最高10天)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其境外访问国政府出于控制流行病需要而必须将其实行隔离控制,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金额,按隔离日数赔偿该被保险人,总赔偿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 5000元 ——

旅行者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每天RMB10...旅行者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每天RMB1000,最高10天)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其境外访问国政府出于控制流行病需要而必须将其实行隔离控制,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每日流行病隔离津贴金额,按隔离日数赔偿该被保险人,总赔偿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 —— 1万元
紧急救援保障

医疗费用补偿(含门急诊及住院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中恐怖袭击造成的医疗费用以10万元为限,其中救护车费用以1000元为限)
1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医疗运送与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经保险公司授权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经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送返必要的,则将被保险人送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该事故或疾病发生九十天内身故,则保险公司授权救援机构,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并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丧葬费用给付丧葬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中丧葬费用以2万元为限)
100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慰问及探访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身故或因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且住院连续十天以上,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一名配偶、(岳)父母、成年子女、(外)祖父母、成年(外)孙子女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进行慰问及探访而实际支出的往返被保险人所在地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合理住宿费用;或者该被保险人一名成年同行旅伴因需要在被保险人所在地照顾被保险人而实际额外支出的返回出发地的交通费用以及合理住宿费用。交通费用以经济舱位机票或船票或火车票的票款为标准;住宿费用以实际支出的酒店费用为标准,最高不超过被保险人原旅行计划已订的酒店同等级别的费用。
1万元 15000元 2万元

护送未满十六周岁儿童回国

在保险期间内,若由于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突发急症、紧急医疗转运或遭遇身故而导致该被保险人随行未满十六周岁(含)之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经保险公司授权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认定有护送必要, 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协助安排被保险人未成年子女搭乘航班经最短路径返回中国境内并承担单程经济舱机票或船票或火车票。必要时保险公司授权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还可安排护送人员随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2000元 3000元 5000元

绑架及劫持津贴(每24小时赔偿限额:RM...绑架及劫持津贴(每24小时赔偿限额:RMB400元,赔偿天数上限为30天)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劫持,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每日绑架及劫持津贴金额,按被绑架或被劫持的日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直至脱离绑架及劫持状况之日。绑架及劫持期间超过24小时后未满24小时者按一日计。每一保险期间保险人总赔偿日数以保(险)单所载为限。
12000元 12000元 12000元
旅程财产保障

旅行紧急手机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安盛天平个人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互联网专属)》或《安盛天平附加个人旅行医疗及相关费用保险(2022版)(互联网专属)》保险责任承保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在保险期间实际发生的用于联系旅行援助机构、或医疗服务机构、或通知被保险人的配偶、(岳)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移动电话通话费用。
100元 200元 300元

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赔偿限额为RMB10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第三方盗窃、抢劫,或者因承运人或旅店、酒店、餐馆的责任造成被保险人的随身财产,(包括行李、行李中的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遗失或损坏,且此行李或物品须为被保险人所合法拥有,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随身财产的实际现金价值或修理费用。
1000元 2000元 3000元

旅行家居财物保障(其中每件/套物品赔偿限...旅行家居财物保障(其中每件/套物品赔偿限额:RMB1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由于火灾造成其在境内经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居财物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支付重新购置价或修补费用, 支付的费用将不超过损失发生当时的全部修补费用、损失发生当时的重新购置价和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金额中的较少者。
3000元 5000元 8000元

旅行者信用卡盗刷(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年满十八周岁的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信用卡丢失或被盗窃、抢劫、抢夺而造成非授权人于下列情形非法使用被保险人丢失或被盗窃、抢劫、抢夺的银行卡,且被保险人在发现信用卡丢失或被盗窃、抢劫、抢夺后的六小时内挂失该信用卡,则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免赔额(如有)后,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挂失之前的48小时内在该卡发行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直接因该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 (一)发行机构支付或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现金或存款;或 (二)购买或租用商品或服务的账款,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
500元 1000元 1500元

旅行证件遗失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被抢劫或被盗窃导致被保险人损失护照、旅行票据或其它旅行证件,且在发现盗窃或抢劫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警方申报,并取得书面警方报告,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为完成该次旅行所必须重置的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的费用,以及该被保险人为重置其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所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及酒店住宿(仅限于三星级酒店标准间)费用,但最高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 8000元 1万元
其它保障

旅行者子女看护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或朋友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照看与该被保险人共同旅行的该被保险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一张往返该被保险人所在地与探访者所在地的经济舱位机票以及实际支出的不超过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每日限额的合理住宿费(不包含餐饮、洗衣、及其他房间服务费用)。
1000元 2000元 2000元

服务机构破产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其购买旅行产品的旅行服务机构破产、倒闭而需取消旅行,保险公司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因取消旅程所损失的所有预付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
500元 1000元 2000元

旅行个人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向第三方(不包括被保险人的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所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
30万元 50万元 80万元

保障期间自动延长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旅行期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定行程因恶劣的天气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可避免的延误; 2.该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致严重身体伤害入住当地医院并因此而导致其旅程延长; 而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已届满并逾期,在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将按合理情况及需要免费自动延长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可至保险单上所载的天数届满或该被保险人旅程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10天 10天 10天

签证拒签补偿(签证费损失的5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向其他国家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旅游签证遭拒绝,对被保险人发生的旅游签证申请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
—— 300元 900元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在上海、北京、浙江、深圳、无锡、宁波、江苏、广东、河北、四川、上海、湖北,苏州、东莞、佛山、山东、重庆、天津、大连、广西、温州、云南、山西、河南、安徽、陕西、福建、内蒙古设有分公司。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其余须知:

  1. 1. 若您在旅游途中需要任何紧急援助,请直接拨打24小时紧急援助热线:+86 10 8468 5628。另外,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https://www.axa.cn 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 2.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3. 3. 本产品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85周岁(含),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28天至17周岁。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恐怖袭击意外伤害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急性病身故”、“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和“医疗费用补偿(含门急诊及及住院医疗)”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4. 4. “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给付标准: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标准编号为 JR/T 0083—2013)(行业标准)所列伤残或烧伤程度等级之一者,则本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或烧伤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5. 5. 本计划最长保障天数为180天。
  6. 6. 本保险单为本保单所载之被保险人提供24小时的保险保障,保障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地区出发全球范围内的海外旅行,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马耳他及列支敦士登等国家和地区。
  7. 7.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本计划不承保途径或前往现阶段已处于战争状态、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或在将来处于战争状态、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地区和国家的旅行者。
  8. 8.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受保前已存在之病症或未向保险公司声明并由本公司书面接受被保险人的既往身体状况、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9. 9. 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出发,返回中国大陆的旅行。本保险不承保外籍人士返回原籍国的旅行。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必须完整覆盖被保险人离开及返回到日常生活、工作所在地的旅行期间。
  10. 10. 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11. 11. 本保险计划不承保下列高风险运动项目:海拔5000米以上需使用特定装备的登山(包括并不限于冰爪,镐、锚、锁扣、引绳等)、高山滑翔、极地探险、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蹦极、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赛车、跳伞、滑翔翼等高风险探险类活动。
  12. 12. 本保险不承保旅行社的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同一旅行社的旅客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且人数超过150人)。
  13. 13. 本产品每人仅限购买一份。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含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14. 14. 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保险公司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已缴保费,保险合同关系自保险公司同意退费之日解除。但在生效日当日或之后客户申请撤销保险合同的,保费将不再退还。
  15. 15. 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满183天以上,但不承保回原国籍。

保险条款

附加条款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张先生,计划去日本旅行5天,出发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乐游全球(先行垫付版)-慧择旅游保险(短期计划)-白银计划,保费60元。张先生旅游期间在酒店住宿,不小心损坏酒店的地毯,被要求赔偿1000元。报案后,保险公司经审核,最终给予张先生全部赔偿。
Q本产品是否可以承保自驾车意外伤害?
A本产品可承保自驾车意外伤害,“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项下扩展承保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由被保险人合法拥有或租赁7座(含)及以下四轮机动车辆时遭受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故及残疾,在“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之上再一次性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给付标准同“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可提供专票、电子发票和普通机打发票。
Q如何查询验证单?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访问安盛保险官网(任意时间)或拨打安盛客户服务热95550(周一到周五 9:00-17:30公众假期除外),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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