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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众行天下-携保户外运动保险
保障项目 白银计划 黄金计划 钻石计划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30万元 6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免赔100元,100%赔付...意外伤害医疗(免赔100元,10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100%给付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免赔100元,100%赔付)
3万元 5万元 8万元

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参加高风险运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20万元 30万元 60万元

高风险意外伤害医疗(100元免赔,100...高风险意外伤害医疗(100元免赔,10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参加高风险运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100%给付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免赔100元,100%赔付)
15000元 25000元 35000元

飞机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火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轮船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汽车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急性病医疗(免赔100元,10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急性病,并自该疾病发作的次日零时起至第三十日的二十四时内在医院因该疾病支出的必要、合理的各项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门诊手术费,保险公司在扣除100元免赔后,按照100%比例给付急性病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免赔100元,100%赔付)
3000元 5000元 1万元
紧急救援保障

医疗运送和运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非其境内常住地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从医疗角度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事故发生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治时,救援服务机构将以事发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0万元 15万元 20万元

当地安葬/丧葬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非常住地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承担安葬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相应的服务限额为限,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6000元 9000元 12000元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在非常住地身故的,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身故地,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被保险人身故地与亲属所在地的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船票、火车票或汽车票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4000元 5000元 6000元

亲属慰问探访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经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与主治医生共同认定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的预计住院时间超过八日(不包括8日),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经救援服务机构许可,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可以前往被保险人住院地点探视,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该名亲属一套往返普通航班经济舱机票、船票、火车票、汽车票或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的费用以及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4000元 5000元 6000元

绑架及非法拘禁(3000元/天)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绑架或非法拘禁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单载明的日赔偿金额与被保险人实际遭绑架或非法拘禁的天数计算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12000元 15000元 18000元

救护车车费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主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后,需要安排救护车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 300元 500元
生命健康及医疗保障

意外和疾病住院津贴(90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严重急性病,并在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或诊断之日起180日内的合理住院天数,按保险单载明的每日给付金额给付旅行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达到90天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无免赔天数,90天为限)
50元/天 50元/天 80元/天
旅程财产保障

银行卡、支票盗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银行卡、支票盗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携带的银行卡、支票在旅行期间丢失、遭盗窃、抢劫、抢夺,且因此有非授权人在下列情形中使用被保险人银行卡或支票的,对于被保险人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银行卡支票盗抢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
5000元 1万元 15000元
家庭财产保障

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免赔5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对于依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应向该第三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本附加险的约定负责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每次事故免赔500元)
8万元 8万元 8万元

投保须知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2. 2. 本产品的承保年龄为0至65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
  3. 3. 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4. 4. 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5. 5. 若被保险人在任意渠道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份“意外身故、残疾保险”、“疾病身故”、“急性病身故”、“猝死”、 “意外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包含意外及突发急性病医疗费用)”、“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6. 6. 意外伤害医疗、高风险意外医疗、急性病医疗部分免赔100元后100%赔付;旅行期间个人责任每次事故免赔500元;银行卡、支票盗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
  7. 7. 本保障计划承保的高风险运动项目包括:海拔6000米以下的休闲旅游、远足徒步、登山运动、山地穿越、露营、固定路线洞穴体验、野外生存、徒步穿越无人区(沙漠、戈壁等);定向运动、拓展活动、场地趣味活动(例如固定场地射箭、拔河);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越野、场地/越野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溯溪、划船、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人工/自然场地攀岩及下降、攀冰、滑雪运动;丛林飞跃、飞盘、高海拔登山、海上摩托、热气球(娱乐性质)、速降。
  8. 8. 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只要符合投保规则即可,无其它特殊要求,但不承保回原国籍。
  9. 9. 本产品承保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或工作地县级行政管辖范围内所参加高风险运动。
  10. 10.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11. 11. 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除了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12. 12. 本产品相关条款备案编号为:(平安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8】(主) 038号、(平安财险)(备-其他)【2018】(附) 011号、C00001732322018050912382、(平安财险)(备-普通家财险)【2018】(附) 009号、平安(备案)[2010]N21号、C00001732312018040904281、C00001732312018040904281、C00001730922018081400671、C00001731922018050912412、C00001732522018053004251、C00001732322018053018562。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本产品是否可以承保本市出行?
A本产品承保本市出行。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此外,应保险公司政策要求,发票抬头需和投保人一致,如需开具企业发票抬头,投保人姓名请填写为企业名称。若有发票需要,请到电子发票网址自行申请并下载,申领步骤:填写“保单号”、“投保人姓名”及“保险费合计” 三项内容(填写时不能有空格),点击检索,然后输入手机号和邮箱,最后点击开票,即可成功开具并下载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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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单验真和查询请拨打95511选择5(意健险业务)--选择1(意健险保单查询)报保单号码、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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