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慧择旗下品牌
保障项目 | 计划一 | 计划二 | 计划三 | 计划四 |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 ||||
意外身故/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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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 15万元 | 30万元 | 35万元 |
意外医疗(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按80...意外医疗(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按80%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合同终止。(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元,8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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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15000元 | 5万元 | 5万元 |
急性高原病身故/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罹患急性高原病,并自患病之日起180日内以所患急性高原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急性高原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罹患急性高原病,并自患病之日起180日内以所患急性高原病为直接原因造成主险合同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根据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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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00元 | 1万元 | 12000元 |
中暑意外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中暑,并自该次中暑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中暑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中暑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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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00元 | 1万元 | 12000元 |
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30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累计达到30天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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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0元/天 | 100元/天 |
意外骨折慰问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致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骨折和关节脱位类型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骨折或关节脱位之一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及该项骨折或关节脱位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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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00元 | 300元 |
紧急救援保障 | ||||
紧急医疗转运及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疗运送和送返,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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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8万元 | 10万元 | 12万元 |
旅行遗体或骨灰送返(含丧葬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遭受主险合同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委托救援机构安排把被保险人的遗体或者骨灰运至中国境内居住地,并以保单限额为限给付丧葬费用,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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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2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
亲属探病
被保险人独自旅行且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而致住院治疗,且住院时间超过连续7天的,救援机构将安排一位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或指定代理人以经济的交通方式从其居住地到被保险人入住的医院并支付往返交通费用、连续住宿不超过5天的酒店房间住宿费用(不包括酒水、饮食、通讯及其他服务费),每日最高住宿费用和每次事故最高支付金额于保险单上载明。救援机构名称为上海思奥思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救援电话为86-10-6462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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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 2000元 | 5000元 | 1万元 |
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300元/天,10天...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300元/天,10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劫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慰问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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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00元 | —— | —— |
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300元/天,15天...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300元/天,15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劫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慰问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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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500元 | —— |
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300元/天,20天...旅行绑架劫机慰问金(300元/天,20天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劫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慰问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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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000元 |
其它保障 | ||||
公共场所个人第三者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本人于公共场所内因其疏忽或过失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事故发生地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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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00元 | 1万元 | 1万元 |
其余须知:
附加条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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