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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探索卫士”户外系列个人旅行保障计划 - 潜游保
保障项目 美亚蓝计划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的伤残项目,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按所致伤残根据评定标准评定的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计算,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80万元
紧急救援保障

医药补偿(含住院及门诊医药费用)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境外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补偿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九十天内已在医院及/或在境外的医疗诊所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其中潜水特定疾病医药补偿以30万元为限;其中海洋生物伤害医药补偿以5万元为限)
70万元

医疗运送和送返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经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经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送返必要的,则将被保险人送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50万元

身故遗体送返 (其中丧葬费用以RMB16...身故遗体送返 (其中丧葬费用以RMB16000为限)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则保险公司指定的支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其中丧葬费用以16,000为限)
20万元

慰问探访费用补偿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发生合同约定情况,保险公司将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而实际支出的往返该被保险人所在地与探访者所在地的经济舱位机票、船票或火车票的交通工具票款,以及上述探访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住宿费用,或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同行旅伴因需要在被保险人所在地照顾被保险人或看护其遗体而实际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住宿费用。
2万元
旅程财产保障

旅行者随身财产(含潜水装备) 每件或每套...旅行者随身财产(含潜水装备) 每件或每套物品的赔偿限额:RMB2500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任何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或者因承运人或任何其他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旅店、酒店、餐馆,下同)的责任而导致被保险人的随身财产(包括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生损失或受到意外损坏,且此随身财产为被保险人合法所有,保险公司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5000元

旅行证件遗失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被抢劫或盗窃导致被保险人损失护照、旅行票据或其它旅行证件,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5000元
旅程阻碍保障

旅行延误 (每5小时延误赔偿额:RMB3...旅行延误 (每5小时延误赔偿额:RMB300)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任何外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活动、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机票超售)而导致该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且延误连续时间达到保险单所载的时间,保险公司以保险单上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
600元

旅行变更(含潜水预订费用)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情形而需更改预定行程,保险公司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该被保险人已支出的但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预付费用以及其在旅行开始后,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额外旅行费用。
15000元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含深圳市)、江苏省、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8-65周岁(含18、65周岁),被保险人常住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 2. 任何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如果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即不满10周岁的,为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为人民币50万元)须特别告知,否则保险公司可能对超出限额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3. 3. 投保本产品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或监护人。
  4. 4.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其上述所载的相应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拥有且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其上述所载的相应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百零五为限。
  5. 5. 单次旅行保障计划或全年旅行保障计划每次旅行的保障期限最长为180天。
  6. 6. 本产品承保出行全球,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计划或实际前往或途径古巴、伊朗、叙利亚、苏丹、朝鲜、克里米亚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7. 7.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8. 8. 本保险仅承保在境内常住的被保险人,不承保非在境内常住的任何人。本保险所称的境内常住是指一年中在境内的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
  9. 9. 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10. 10. 投保人需在首次旅行出发前投保并交付保险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对于跨时区的旅行,请务必投保全程。
  11. 11. 因任何原因而取消或改变旅行计划,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
  12. 12. 本产品由美亚全资子公司Travel Guard 医疗救援中心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客户服务热线:+820-3210-7811,免除您旅途中的后顾之忧。
  13. 13.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14. 14. 本保险承保的潜水是指在具备境内外普遍认可的潜水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潜水合格证(CMAS)、潜水教练专业协会(PADI)资质证书)的情形下,或者在合格的潜水教练或潜导的陪伴下,以休闲娱乐为目的而进行的浮潜、水肺潜水和自由潜水,但前述水肺潜水和自由潜水还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潜水深度不得超过所持资质证书所注明的深度,最大潜水深度以40米为限;
    (2)须在具有合格经营资质的潜水活动组织方的安排下进行;
    (3)须遵循所持资质证书的安全指引,且必须遵循合格的潜水教练或潜导的指导或督导;
    (4)未独自进行潜水。
    对于上述浮潜,不适用上述四项条件的限制,但须遵循当地潜水所在水域或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或督导(如有)。
    任何非以休闲娱乐为目的而进行的潜水(包括技术潜水和商业潜水)均属不符合本保险承保潜水的定义。
  15. 15. 本保险承保的个人潜水装备包括用于潜水活动的装备包、防寒衣、手套、头套、面镜、面镜带、潜水靴/脚蹼、浮力补偿器/浮力调整装置(BC/BCD)、调节器、呼吸管、潜水电脑、潜水灯、引导绳、切削工具或潜水刀、深度计、潜水仪表、咬嘴、扣环、叮叮棒、防雾剂、推进器、水中写字板、残压表、一级头。
  16. 16. 本保险承保因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或者因承运人或任何其他服务供应商的责任,或因被保险人在进行保险公司承保的潜水活动过程中因意外受伤导致被保险人合法所有且随身携带的潜水装备发生损坏或遗失。
  17. 17. 若因被保险人在进行潜水过程中因意外受伤导致其随身携带的潜水装备发生损坏或遗失,被保险人应在受伤后二十四小时内到医院(若为境外旅行,则包括在境外的医疗诊所,下同)就诊并取得其出具的完整的门、急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18. 18. 本保险承保的旅行预付费用是指被保险人为其预定旅行已支付的或根据相关合同已同意支付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向具有合格经营资质的潜水活动组织方预订潜水活动的费用,且无法从其它地方获得退还或补偿。
  19. 19. 保险合同项下应付保险费含适用的增值税。
  20. 20. 特别声明:自2020年1月25日零点之后投保美亚财险旅行险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已知风险。根据美亚财险旅行险项下旅行延误、旅行变更(取消或缩短)、旅行取消和旅行缩短四种附加保障对应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该已知风险属于责任免除,对于由该已知风险导致的前述附加保障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美亚财险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吴小姐,今年32岁,自费踏上了去日本14天的旅程,并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美亚“探索卫士”户外系列个人旅行保障计划 - 潜游保-深蓝计划,共付保险费890元。想不到到了日本的第二天,吴小姐就发现装有潜水装备(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行李包被窃。吴小姐立即向当地警局报案,回国后拨打理赔热线,保险公司根据警方报告及她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包括发票等)在“旅行者随身财产(含潜水装备)”保障利益项下赔偿其人民币2000元。
Q本产品是否支持人在境外直接购买?
A本产品不支持人在境外投保。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可提供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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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拨打美亚客服电话400-820-8858验证或登录美亚官网“客戶自助查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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