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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心”泰签保障计划(2021版)
披露名:“泰安心”泰签保障计划(2021版)
保障项目 标准版 升级版 至尊版
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

人身意外身故/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项目,保险公司按附表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附加传染病强制隔离安慰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因疑似或被确诊感染传染病依法被隔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实际隔离天数乘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每日传染病隔离津贴所得金额给付传染病隔离保险金。(因被疑似或确诊传染病而被依法强制隔离,不包括自行隔离;30日为限)
100元/天 100元/天 100元/天
生命健康及医疗保障

附加新冠肺炎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保险单约定的等待期后出现症状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疾病,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30天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等待期为0天)
20万元 20万元 50万元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该被保险人给付医疗费用补偿金。 (含新冠肺炎医药费用,不含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用)
80万元 80万元 80万元

附加意外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每日意外住院津贴金额与实际住院天数的乘积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住院津贴,(免赔0天,累计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
5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紧急救援保障

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紧急医疗运送、送返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救援机构支付运送和送返费用。
40万元 50万元 60万元

身故遗体送返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依被保险人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在被保险人身故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原出发地,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向救援机构支付以上救援服务所需的费用。(其中丧葬保险金以2万元为限)
10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海外医疗救护车费用补偿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被保险人在泰国发生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救护车车费,在本保障责任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救护车车费保险金。
500元 1000元 1500元
旅程财产保障

附加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因遭遇盗窃、抢劫,或因承运人及任何第三方的责任而遗失或损坏被保险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改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起的二十四小时内向保险事故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保险事故证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有关修理费用或其实际价值。 (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赔偿限额RMB1000元)
2000元 2000元 2000元

附加旅行证件丢失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因旅行证件遗失、被偷盗、抢劫所造成的重新办理该旅行证件所需费用、因旅行证件遗失,致使被保险人逾期停留在境外所发生的住宿费用(限三星级(含)以下酒店标准间)和额外公共交通费用。保险公司按其合理且必须的实际支出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000元 2000元 2000元

附加银行卡盗刷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被保险人丢失或失窃的银行卡或该银行卡内的资料,则保险公司将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限额内以对应的保险金金额赔偿被保险人在该卡发行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直接因该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损失。(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5000元 5000元 5000元
旅程阻碍保障

附加旅程延误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机票超售、罢工、劫持或怠工及承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导致被保险人提前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发生取消(被保险人需被安排搭乘最早便利的同等或不同性质的替代交通工具)或发生延误,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向被保险人给付延误保险金。(每6小时赔偿200元,以保额为限)
200元 200元 400元

附加行李延误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随行托运行李在被保险人所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限度内到达该托运行李所跟随公共交通工具原定的机场或站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每8小时赔偿300元,以保额为限)
300元 300元 600元
家庭财产保障

附件个人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泰国旅游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身故或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依照事故发生地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险合同的约定负赔偿责任。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保险产品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承保,目前华泰财险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广东、陕西、四川、云南、辽宁、浙江、河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福建、山东、广西、河南、江西、深圳、青岛、大连、宁波、贵州、内蒙古、厦门、黑龙江、新疆、宁夏、吉林、甘肃设有分支机构。本保险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若您处于华泰财险无分支机构的地区,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可能会存在其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如有产品问题,可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或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 如实告知
    请您如实填写投保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支付和凭证
    (1)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进入微信公众号“华泰财险”-“理赔及服务”-“我的保单”菜单,点击“电子保单”下载电子保单。 (2)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在线趸交,为您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自助申请系统(http://ahchudan.pc.ehuatai.com/htfp)下载或进入微信公众号“华泰财险”-“理赔及服务”-“我的保单”菜单,点击“电子发票”查看电子发票。 (3)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其余须知:

  1. 1.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85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
  2. 2. 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3. 3. 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新冠肺炎身故指:因新型冠状病毒疾病导致的身故。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单约定的等待期后出现症状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疾病,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30天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4. 4. 本产品保障的新型冠状病毒疾病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疾病( COVID-19)”。
  5. 5. 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确诊需提供经当地国家/我国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病历证明,证明被保险人临床医学表现具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且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6. 6. 本产品承保因游览、观光、探亲、求学、商务派遣暂时离开被保险人常住地前往泰国进行旅行的行为,本产品仅承保目的地在泰国的旅行,具体以本保单明细和条款中所载明或约定的旅行目的地为准。
  7. 7. 若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中的任一疾病,则:在旅行中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保险条款约定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申请索赔的,属于除外责任。
  8. 8.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行险或航意险产品(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所投保产品中保额最高者进行理赔。
  9. 9. 所有的保额、保费、保险责任均以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签发的保单及保险条款为准。
  10. 10. 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出发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投保
  11. 11. 本保单的“医疗费用”保障可涵盖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的治疗费用,不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检测费用,“旅行延误”、“行李延误”和“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障不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
  12. 12. 在保单生效前或保单约定的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被确认为疑似病例;2)因有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接触史,尚在医院隔离或医学观察中;3)已出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症状体征。
  13. 13. 本保险计划承保从事下述运动时发生的保险事故:海拔3000米以下的休闲旅游、远足徒步、登山运动、山地穿越、露营、固定路线洞穴体验、野外生存、徒步穿越无人区(沙漠、戈壁等);定向运动、拓展活动、场地趣味活动;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越野、场地/越野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溯溪、划船、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人工场地攀岩及下降、攀冰、滑雪运动;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等。
  14. 14. 本保险计划不承保下列高风险运动项目: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探险活动、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特技表演、蹦极、赛车,任何海拔3,000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及潜水深度大于18米的活动。不承保必须借助登山绳索、登山向导(非旅行社导游)完成的登山活动,以及借助水下供气瓶(非呼吸管)呼吸辅助设备完成的潜水活动(但在旅游景点的专业潜水教练指导下进行的休闲潜水活动除外)。
  15. 15. 本保险产品单次最长保险期间以保险计划列明为准,最长为366天。
  16. 16. 本保单提供AA境外救援服务,若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救援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0-95509。
  17. 17.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要有工作证或居住证。不承保回原国籍。如涉及紧急救援,将送返至被保险人在中国的常住地址。

保险条款

附加条款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78-8169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您可以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发送至claim@huize.com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慧先生因工作出差,需前往泰国旅行两个星期,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泰安心”泰签保障计划(2021版)-计划二》,保障8-15天,保费125元。
在泰国旅行期间,慧先生不幸遭受意外,导致需要住院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1万元。
保险公司全额报销旅行医疗费用1万元。
Q本产品是否支持单位投保?
A本产品支持单位投保。
Q本产品提供什么发票?
A本产品可提供专票、定额发票、电子发票、普通机打发票。
Q保单如何验证?
A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可以通过官网或者拨打华泰财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0-95509查询、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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